1、公积金离婚怎么样分割
住房公积金是一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平等分割。
下列财产是夫妻一同财产:
(1)以个人财产投资获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质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质获得或者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夫妻的一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均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公积金离婚时如何算的
根据国内现行法律法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在离婚案件中被视为夫妻一同财产,需要进行公平适当的分配。
以下几项皆属夫妻一同财产范畴:
第一,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假如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投资并由此产生收益的,该部分投资收益应依法归入夫妻一同财产范围内;
第二,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所实质获得或应当得到的住房补贴与住房公积金等也应计入夫妻一同财产之中。
因此,住房公积金无疑是夫妻一同财产的要紧组成部分,在面临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权对这笔财产进行分割,而分割的基本原则便是平均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一同财产,归夫妻一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常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同所有些财产。
夫妻对一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